□中央和国家机关涉密载体销毁中心主任 朱宜兵
涉密载体销毁是保密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。把好这道关口,对于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至关重要。
新修订保密法关于涉密载体销毁管理的规定,为加强销毁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,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,积极推进销毁管理工作的开展。首先,要明确职责,完善体制,健全机构。当前重点要抓好工作体系建设,如期完成国家保密局提出的“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,初步构建起以中央和国家机关涉密载体销毁工作机构为龙头,辐射中央、省区市和重点地区的三级涉密载体销毁工作体系,逐步实现涉密载体销毁工作规范、有序的管理工作格局”的要求。其次,要加强队伍建设,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,为销毁管理工作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证。第三,要逐步提高销毁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,解决涉密计算机、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以及涉密光盘、U盘等存储介质难销毁的问题,抓紧技术研发工作,改变当前销毁技术设备依赖进口的被动局面。
按照新修订保密法要求,开展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工作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。一要切实加强领导,确保销毁管理工作顺利开展。各级保密委员会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要求,把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工作纳入保密工作责任制,特别是领导责任制中,确保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工作有组织、有领导,实施开展有计划、有保障。二要着眼长远发展,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,销毁管理工作经费应当列入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,并确保每年落实到位。三是要按照统一管理、集中实施的原则,由销毁工作机构统一管理、集中实施销毁工作。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,取消不达标的承销单位,尚不具备建立销毁工作机构条件的地方,要指定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秘密载体销毁任务。四是各机关、单位销毁涉密载体要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,按照要求进行清点登记并严密封装,送交销毁工作机构或承销单位集中销毁;要把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工作的关口前移,延伸到各个机关、单位保密管理中,加强对涉密载体源头的监督检查。五是要继续开展涉密载体销毁管理专项检查,会同公安、工商等部门,加大对废旧物品回收部门和旧货市场的检查治理工作力度,打击买卖交易涉密载体等非法活动。同时,要把涉密载体销毁管理纳入其他各项保密监督检查工作,确保涉密载体销毁的各项保密法规制度落实到位。 |